CE認證ROHS認證
FCC證書FCC認證
ISO認證ISO認證
9001體系9001證書
14001證書14001體系
如何使你的產品滿足歐盟RoHS要求? 為幫助企業(yè)應對歐盟“限制有毒有害物質使用的指令”,佰標檢測認證中心推出RoHS 認證,該認證旨在幫助企業(yè)有效控制產品中有毒有害物質的。如果您有任何ROHS認證方面的疑問,請及時與我們聯系
ROHS2.0
RoHS2.0是舊RoHS的升級版本。
新RoHS和舊RoHS的差別:
舊RoHS為2002/95/EC指令 只有RoHS檢測 自愿性,買家要求
新RoHS為2011/65/EU指令 屬于CE認證的一部分 直接進入歐洲產品需要有RoHS2.0認證(CE-RoHS認證),新RoHS有RoHS檢測+RoHS認證(RoHS證書+RoHS測試報告)
新指令2011/65/EU(ROHS 2.0)以取代2002/95/EC 新指令于2011年7月21日生效
新RoHS證書樣板2011/65/EU指令CE證書樣板
新RoHS證書樣板2011/65/EU指令CE證書樣板
處所指的"生效"是指RoHS2.0指令對各歐盟成員國從2011年7月21日開始生效,各成員國必須在2011年7月21日起到2013年1月2日的時間內完成把RoHS2.0指令轉換能各成員國內部法規(guī)的工作!而在2011年7月21日起到2013年1月2日這段轉換期,各企業(yè)仍只需遵守2002/95/EC指令。)
1、背景
2013年1月3日起指令2002/95/EC將會被廢除,盟國必須于2013年1月2日前將指令2011/65/EU更新到當地法律。 2011/65/EU 主要內容概括如下: 1.產品范圍 闡明了指令管控范圍和相關定義,將管控產品范圍擴大至除豁免外的所有電子電氣設備: — 包括被2002/95/EC 豁免的第8類產品設備、第9類產品設備; — 第11類產品:不被1~10類產品涵蓋的其他所有電子電氣設備,包括線纜及其它零部件。 2.限制物質 雖然并未增加新的限制物質,但選定4種有毒有害物質(DIBP、DEHP、DBP和BBP)作為限制物質的候選。 3.CE標志要求 將電子電氣設備ROHS符合性納入CE標志要求。生產者在張貼CE標識時應確保產品符合ROHS并準備相應的聲明和技術文檔。 4.過渡期規(guī)定 為使新納入ROHS 2.0管控產品的生產商有充分時間來符合指令要求,ROHS 2.0為相關產品設定了管控過渡期。
2起源
— 設備和設備及其零部件自2014年7月22日起應符合ROHS2.0; — 體外診斷設備及其零部件自2016年7月22日起應符合ROHS2.0; — 工業(yè)設備及其零部件自2017年7月22日起應符合ROHS2.0; — 其它新納入ROHS2.0管控的產品自2019年7月22日起應符合ROHS2.0; 5.豁免機制 采納現有豁免條款并針對和設備提出了20項新豁免,同時針對產品類別規(guī)定了不同的豁免長有效期: — 2002/95/EC原先管控的8大類產品和第11類產品的豁免有效期長為5年; — 而第8類和第9類產品豁免有效期長為7年。 6.增加市場監(jiān)督條款 引入統一的產品符合性評估要求和市場監(jiān)督機制。通過嚴格且統一的市場來減少市場不不符合產品的數量,從而有效地達成指令目標。 相關生產商應該深刻理解指令要求并及時采取應對措施,以確保產品符合ROHS2.0提出的新要求。
范圍
設備:ROHS 2.0與其它限用物質要求
● 2011年7月1日,ROHS 2.0(2011/65/EU)正式在歐盟公報上發(fā)布,并將于20天后正式生效。
● 相對原ROHS指令2002/95/EC,ROHS 2.0的變化在于其將包括設備在內的所有電子電氣產品納入管控范圍。
● 考慮到ROHS 2.0對設備提出的新要求,世界器械制造商G公司和P公司已開始對ROHS及其它限用物質展開排查和管控。
ROHS 2.0主要內容如下:
— 闡明了指令管控范圍和相關定義:
— 將及設備納入ROHS管控范圍;
— 增加第11類產品,即不被原先10類產品涵蓋的其他電子電氣設備;
— 雖然并未增加新的限制物質,但選定4種有毒有害物質(DIBP、DEHP、DBP和BBP)作為限制物質的候選。 — 將電子電氣設備ROHS符合性納入CE標識要求。
ROHS 2.0管控的設備包括:
— 利用電能工作且符合歐盟指令93/42/EEC 中設備定義的設備;
— 利用電能工作且符合歐盟指令98/79/EC中體外設備定義的設備。
為使新納入ROHS 2.0管控產品的生產商有充分時間來符合指令要求,ROHS 2.0為相關產品設定了管控。
歐洲ROHS2.0證書樣板(CE環(huán)保證書2011/65/EU)
歐洲化學品管理署(ECHA)昨日正式將14個物質加入高關注物質(SVHC)清單,這14個物質在REACH中將需要履行供應鏈信息傳遞的義務,下游產品供應商必須在客戶提出要求的45天內免費以書面或電子的形式提品中這些物質含量的具體信息。瑞歐科技提醒這些物質的制造或進口企業(yè),必須核查自身在此清單下可能要承擔的義務,這些義務不僅涉及物質本身,還包括含有這些物質的混合物和物品。 此次清單中的物質包括5種形式的聚芳烴-蒽、高溫煤瀝青、2,4 -二硝基、硫酸鉛鉻鉬紅、硫代鉻酸鉛黃、磷酸三(2-氯乙基)酯、硅酸鋁耐火陶瓷纖維、氧化鋯硅酸鋁耐火纖維和鉻酸鉛共14種,去除了2008年12月ECHA成員國會通過的15個高關注物質中的丙烯酰胺。ECHA成員國會雖然將丙烯酰胺確定為高關注物質,但歐盟初審法院院長取消了此次將該物質列入清單。
在2010年6月9日及10日剛剛結束的赫爾辛基會議上,歐盟化學品管理局(ECHA)與成員國會(SMCs)對可能成為高度關注物質的8項SVHC提案物質達成一致認同。這些物質在ECHA終做出將其納入的候選清單的決議后,將被正式納入SVHC候選清單,該清單將在ECHA上更新。此前,ECHA公布了由丹麥、法國、德國3個歐盟成員國提出的將8種化學物——三聚乙烯,硼酸,無水四硼酸鈉,七水合四硼酸鈉,鉻酸鈉,重鉻酸銨,,歸為SVHC的提議,這些都是致癌致畸及致生殖毒性的物質。各國可在2010年4月22日前發(fā)表有關這8種物質的危險特性的評論,SMCs屆時將審查這些意見,以決定是否和ECHA達成一致。2010年6月18日,第三批SVHC正式被加入候選列表中,至此,候選清單中的SVHC已增加至38種。
2010年12月15日,ECHA正式發(fā)布了REACH法規(guī)第四批的授權候選清單物質。該批物質為8月底提議的11種物質中的8種,而1,2,3-三氯苯、1,2,4-三氯苯以及1,3,5-三氯苯由于被認為缺乏數據而被排除在此批次的清單之外。至此REACH法規(guī)授權候選清單的物質增加至46種。第四批的8種物質均為致癌、致突變和/或生殖毒性物質(CMR),清單如下表1所示。表1 第四批SVHC清單名稱EC號和CAS號提案原因可能的使用硫酸鈷(Cobalt sulfate)EC號233-334-2CAS號10124-43-3CMR主要用于制造其他物質。其他用途包括:催化和烘干,表面處理(如電鍍),防腐,生產顏料、脫色(在玻璃、陶瓷中)、電池、動物飼料、化肥等。硝酸鈷(Cobalt dinitrate)EC號233-402-1CAS號10141-05-6CMR主要用于制造其他化學品和催化劑。此外,還用于表面處理和電池。碳酸鈷(Cobalt carbonate)EC號208-169-4CAS號513-79-1CMR主要用于制造催化劑,也有少量用于飼料添加劑、制造其他化學品,制造顏料和膠粘劑醋酸鈷(Cobalt diacetate)EC號200-755-8CAS號71-48-7CMR主要用于制造催化劑,也有少量用于制造其他化學品,表面處理,合金,制造顏料,干燥,橡膠膠粘劑和飼料添加劑2-甲氧基(2-Methoxyethanol)EC號203-713-7CAS號109-86-4CMR主要用作溶劑、化學中間體和燃料添加劑2-乙氧基(2-Ethoxyethanol)EC號203-804-1CAS號110-80-5CMR主要用作溶劑、化學中間三氧化鉻(Chromium trioxide)EC號215-607-8CAS號1333-82-0CMR用于金屬表面處理和水生性木材的防腐三氧化二鉻及其低聚物產生的酸鉻酸(Chromic acid) 二鉻酸(Dichromic acid) 鉻酸及二鉻酸的低聚物 EC號231-801-5CAS號7738-94-5EC號236-881-5CAS號13530-68-2-CMR當三氧化二鉻溶于水即產生此類物質。三氧化二鉻主要是以水溶液的形式存在,因此這些物質與三氧化二鉻的使用相同。
基本概述編輯
REACH 即 Regulation (EC) NO 1907/2006 of the European parliament and of the council of 18 December 2006 concerning the Registration, Evaluation, Authorization and Restricti
on of Chemicals (REACH), establishing a European Chemicals Agency, amending Directive 1999/45/EC and repealing Council Regulation (EEC) No 793/93 and Commission Regulation (EC) No 1488/94 as well as Council Directive 76/769/EEC and Commission Directives 91/155/EEC, 93/67/EEC, 93/105/EC and 2000/21/EC。
REACH是歐盟規(guī)章《化學品注冊、評估、許可和限制》(REGULATION concerning the Registration, Evaluation, Authorization and Restriction of Chemicals)的簡稱,是歐盟建立的,并于2007年6月1日起實施的化學品體系。 這是一個涉及化學品生產、貿易、使用安全的法規(guī)提案,法規(guī)旨在保護人類健康和環(huán)境安全,保持和提高歐盟化學工業(yè)的競爭力,以及研發(fā)無毒無害化合物的創(chuàng)新能力,防止市場分裂,增加化學品使用透明度,促進非動物實驗,追求社會可持續(xù)發(fā)展等。REACH指令要求凡進口和在歐洲境內生產的化學品必須通過注冊、評估、授權和限制等一組綜合程序,以更好更簡單地識別化學品的成分來達到確保環(huán)境和人體安全的目的。該指令主要有注冊、評估、授權、限制等幾大項內容。任何商品都必須有一個列明化學成分的登記檔案,并說明制造商如何使用這些化學成分以及毒性評估報告。所有信息將會輸入到一個正在建設的數據庫中,數據庫由位于芬蘭赫爾辛基的一個歐盟新機構———歐洲化學品局來管理。該機構將評估每一個檔案,如果發(fā)現化學品對人體健康或環(huán)境有影響,他們就可能會采取更加嚴格的措施。根據對幾個因素的評估結果,化學品可能會被禁止使用或者需要經過批準后才能使用?!榻B,與RoHS指令不同,REACH涉及的范圍要寬得多,事實上它會影響從采礦業(yè)到紡織服裝、輕工、機電等幾乎所有行業(yè)的產品及制造工序。REACH要求制造商注冊產品中的每一種化學成分,大約共有3萬種--并要衡量其對公眾健康的潛在危害。REACH建立了這樣的理念:社會不應該引入新的材料、產品或技術,如果它們的潛在危害是不確知的?!C電產品一直是寧波地區(qū)外貿的重頭之一。作為化工產業(yè)的下游用戶,沒有一家對歐貿易的機電企業(yè)可以不受REACH制度的限制。
RoHS是由歐盟立法制定的一項強制性標準,它的全稱是《關于限制在電子電器設備中使用某些有害成分的指令》,該標準已于2006年7月1日開始正式實施,主要用于規(guī)范電子電氣產品的材料及工藝標準,使之更加有利于人體健康及環(huán)境保護,也是材料的有毒物質檢測,主要就是檢測產品有毒物質含量的,針對的產品是除空氣以外的任何物體液體都可以做這個檢測,產品涉及范圍是比較廣泛的, 辦理ROHS認證的流程及資料 工具/原料 1、測試樣品2-3個; 2、電路原理圖; 3、產品說明書或使用手冊; 4、零部件清單(BOM表); 5、認證申請表(我司提供表格); 6、只進行重金屬檢測:固體需提供約5-10g,液體需提供5-10; 7、只進行溴代阻燃劑檢測:固體需提供約10-20g,液體需提供10-20; 8、進行其他有機污染物檢測:提供約30g的樣品; 9、進行重金屬寄有機污染物檢測:提供約20-30g的樣品; 10、只檢測鍍層(涂層)部位的樣品,需鍍層(涂層)的材質部位的大致重量;如鍍層(涂層)部位的重量達不到送樣量的要求,需提供鍍層(涂層)原料; 方法/步驟 步:申請人填寫申請表、提品元器件清單; 辦理ROHS認證的流程及資料 第二步:GTS工作人員根據提供材質顏色判定測試費用; 辦理ROHS認證的流程及資料 第三步:申請人確認報價后,簽訂立案申請表及服務協議并支付全額項目費,并準備好測試樣品;(具體測試樣品數量與工作人員對接); 辦理ROHS認證的流程及資料 4 第四步:測試通過,報告完成、項目完成,出具ROHS測試報告;
http://www.klikcasa.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