MSDS 即物質安全數據單( Material Safety Data Sheet )的英文簡寫, MSDS 也常被翻譯成化學品安全說明書。它是化學品生產、貿易、銷售企業(yè)按法律要求向下游客戶和公眾提供的有關化學品特征的一份 綜合性法規(guī)文件 。它提供化學品的理化參數、燃爆性能、對健康的危害、安全使用貯存、泄漏處置、急救措施以及有關的法律法規(guī)等十六項內容。
內容
國標準協(xié)會ANSI以及ISO建議實行的MSDS內容:
Section 1. Chemical Product & Company Information
第一項:化學品名稱和制造商信息
Section 2. Composition/Information on Ingredients
第二項:化學組成信息
Section 3. Hazards Identification
第三項:危害信息
Section 4. First Aid Measures
第四項:急救措施
Section 5. Fire Fighting Measures
第五項:消防措施
Section 6. Accidental Release Measures
第六項:泄露應急處理
Section 7. Handling and Storage
第七項:操作和儲存
Section 8. Exposure Controls/Personal Protection
第八項:接觸控制和個人防護措施
Section 9. Physical and Chemical Properties
第九項:理化特性
Section 10. Stability and Reactivity
第十項:穩(wěn)定性和反應活性
Section 11. Toxicological Information
第十一項:毒理學信息
Section 12. Ecological Information
第十二項:生態(tài)學信息
Section 13. Disposal Considerations
第十三項:廢棄處置
Section 14. Transport Information
第十四項:運輸信息
Section 15. Regulatory Information
第十五項:法規(guī)信息
Section 16. Other Information
第十六項:其他信息
除了測試化學品的理化特性外,測試化學品的毒理數據費用太高。如果化學品是復合品或摻有添加劑或存在反應副產品,那么編制者就很難對該產品毒理性能做出正確的評估。如果供應商提供的MSDS存在錯誤或失實,或故意隱瞞有害信息,造成用戶的人員傷亡或環(huán)境污染,用戶往往要求MSDS的提供單位承擔相應的法律責任。
編制的MSDS必須符合買方所在國家和地區(qū)的有關危險化學品的法律法規(guī)。然而不同的國家,甚至同一個國家不同的州(例如:美國)都有自己對MSDS的不同要求。同時一些數據或名錄也會經常變化(例如,ACGIH每年一次公布新的接觸閾值,NTP每兩年一次公布新的致癌物質名錄),所以使得編制符合要求的MSDS更為困難。
折疊其它編制
目前國內非危險化學品不需要編制MSDS,但是很多材料在經過多年的使用后才被發(fā)現(xiàn)其潛在的影響,而這些影響很有可能是不可逆轉的毒性。另外國外要求幾乎所有的化學品都需要MSDS,因此建議企業(yè)非危險化學品也做MSDS,以便于將來造成不必要的影響。
折疊謹慎抄襲
現(xiàn)在,國內不少化學品生產企業(yè)主要采用兩種方法來編制MSDS(SDS):一是抄襲國外大公司相同產品的MSDS(SDS);另一種是通過購買少量國外相同產品,從而獲得賣方提供MSDS(SDS),然后把它改成自己產品的MSDS(實際上,即使不購買賣方的產品,只要索取,一般外國公司均會提供他們產品的MSDS)。
第一種方法可能存在兩個問題:一是相似化學品的毒性數據(LD50)可能相差很大,對人體健康和環(huán)境的影響也不一樣;二是如果網上的MSDS(SDS)是數年以前公布的,那么相應的數據或法規(guī)就很有可能已更新。
第二種方法不會存在上述的問題,但是如果你的產品為混合物,一般說來,你很難在國外找到完全相同產品的企業(yè)。就算有,賣方產品的有關法律條文不一定符合你買方所在國的要求。
相關法規(guī)
折疊國際
·GHS
《全球化學品統(tǒng)一分類和標簽制度》(Globally Harmonized System of Classification and Labelling of Chemicals ),簡稱GHS,其內容主要包括兩個部分:一是按照物質和混合物建立分類物質和混合物的協(xié)調準則,即危險分類,包含物質和混合物的物理危險、健康危害和環(huán)境危害。二是建立協(xié)調的危險信息公示,包括標簽和化學品數據說明書(MSDS/SDS)。該化學品數據說明書需要包括化學物質或混合物的綜合安全信息,包括化學品危險性信息、作業(yè)場所暴露途徑信息、安全防范措施建議及有效識別和降低使用風險的信息等。2013年開始,歐盟、美國、日本、中國等國相繼實施GHS。
折疊歐盟
·REACH法規(guī)(1907/2006)
當產品滿足下述條件之一時,產品供應商需編輯SDS,沿供應鏈往下向進口商、下游用戶和分銷商傳遞:
1、當物質或配制品根據67/548/EEC或1999/45/EC指令被分類為危險品,或者,配制品雖沒有被分類為危險品,但是其中含有一定比例的高關注度物質(SVHC)或其他危險組分;
2、根據REACH法規(guī)附件13的標準,物質為持久性,生物累積性,毒性物質(PBT)或高持久性,高生物累積性物質(vPvB);
3、物質由于上述條件之外的原因,被確定為SVHC;
·CLP法規(guī)(EC NO. 1272/2008)
CLP法規(guī),中文名《歐盟化學品分類、標簽和包裝法規(guī)》,于2009年1月20日正式生效。法規(guī)規(guī)定,2010年12月1日之后,物質必須按照CLP進行分類,那么產品是物質的SDS必須包含CLP的分類和標簽,且保留67/548/EEC附件1中的分類信息(第2部分)。
·67/548/EEC附錄Ⅲ
·指令2001/58/EC
·物質分類與標簽管理的指令67/548/EEC(即DSD指令)
·混合物的分類標簽指令1999/45/EEC(即DPD指令)
SDS(Safety Data Sheet,安全數據表),是危險化學品生產或銷售企業(yè)安全數據表按法規(guī)要求向客戶提供的一份關于化學品組分信息、理化參數、燃爆性能,毒性、環(huán)境危害,以及安全使用方式、存儲條件、泄漏應急處理、運輸法規(guī)要求等16項內容信息的綜合性說明文件。 美國GHS已于2012年3月26日正式實施,法規(guī)涵蓋了聯(lián)合國GHS關于化學物質分類和標簽要求的相應條款,尤其是工作場所的化學物質分類和標簽要求,對GHS標簽、危害類別和安全數據表等做出了明確規(guī)定,也向全球化學品生產企業(yè)發(fā)出了新挑戰(zhàn)。在GHS實施的過渡期間,企業(yè)可以使用舊版HCS標準,也可使用新版HCS標準,如果企業(yè)選擇新的HCS標準制作SDS和標簽,則不能直接采用ANSI標準,內容上和格式上需要進行調整。但所有的制造商和分銷商必須在2015年6月1日之前將所有的舊版MSDS更新為符合OSHA GHS的新版SDS報告,確保新法規(guī)的導入。
http://www.klikcasa.com